发表时间: 2022-12-30 18:25
12月29日,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级各部门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实抓细疫情防控措施调整下的各项保障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强化属地责任,下沉力量,落实落细各项优化措施,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重点机构、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防护和救治,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加强分级分层分流救治引导和居家患者健康指导,做足医疗救治特别是重症救治的应对准备,切实保障重症救治和正常医疗秩序。建立三级医院分区包干责任制,全力解决就医难、住院难问题,筑牢基层首诊防线。做好药物、检测试剂的生产供应储备和配送工作,千方百计提升产能,精准投放,保障群众科学用药需求。加强价格和质量监管,依法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增强宣传教育和信息发布的针对性、有效性,引导群众注意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二、强化节日期间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关心关爱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低保金,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加大岗位归集力度,集中帮扶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者就业创业。全面落实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社保补贴、带动就业补贴、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政策,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推进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专项摸排整治,对欠薪问题实行分类处置,简化程序、提高办结率,确保春节前实现欠薪动态清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全力保障群众节日物质文化需求。加强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确保居民用电用气价格稳定。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产销衔接,强化联保联供,实现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做好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不断丰富节日市场供给。制定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预案,加强市场监测预警,适时增加储备投放。密切关注重要民生商品生产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执行好监测报告制度。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化文艺活动,统筹协调市、县两级媒体,加大文化进万家活动资源的推送力度,制作推出融媒体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文化馆(站)、图书馆、农家书屋、文化礼堂等公共文化设施因地制宜开展线下活动。安排优秀电影、电视剧展播,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丰富人民群众节日文化生活,凝聚奋进新时代新征程的强大精神力量。规范文化旅游假日市场秩序,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推动文化旅游消费有序恢复发展。
四、全力做好群众出行保障。按照满足群众出行需求、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提供安全便捷服务的原则,各县(区)、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组织做好春运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指导企事业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错峰休假,实现错峰出行。适应客流变化做好运力供给,加强热点区域、线路、时段的客运保障,优化运输衔接和旅客换乘,强化道路疏堵保畅,减少旅客出行拥挤和聚集。严格做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防护,切实保障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等防疫物品供应。要针对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疫情、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等情况,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重要客运枢纽不关停、重要客运线路服务不中断。要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督促运输企业对投入春运的运输工具和设施设备全面开展检查维护,对所有投入春运的驾驶员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五、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持续深化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排查整治各种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提前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森林火险等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扎实做好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深入推进岁末年初打击突出犯罪攻坚战,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黄赌毒”、“食药环”、电信网络诈骗、组织偷越国(边)境、涉黑恶、公共场所打架斗殴、涉未成年人、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涉疫情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加大重点部位巡逻防控力度,严格重点物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严防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案事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源头稳控措施和多元化解机制,扎实做好重点人员动态管控,严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回潮增多。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严厉打击整治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深入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等专项行动,积极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严防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强化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准备,制定预案,加强演练,优化处置流程,随时做好人员、物资、装备保障。
六、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协同发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三个务必”,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带好队伍,严格家教家风,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用好各地优良民俗文化资源,倡导勤俭文明过节的良好社会风尚,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反对铺张奢侈浪费,摒弃婚丧嫁娶陋习。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条件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任务一线的同志,做好对因公去世基层干部家属的走访慰问、照顾救助和长期帮扶工作,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争当“三牛”、“三将”干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党员干部搞“一桌餐”吃喝、上级到下级地方出差吃“宵夜”、下级跑上级机关“联络感情”吃吃喝喝、节假日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者福利、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强监督,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置。大力纠治在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纠治岁末年初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让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
七、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突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坚决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至少1人留守当地,保证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重要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有效处置,绝不能出现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执勤并保证服务质量。
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确保中央、自治区精神和本通知要求落到实处,全力保障全市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前,2023年1月16日前将元旦、春节期间的值班安排报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总值班室。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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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丨黄宇琨
校对丨吴登翰
审核丨罗立彬
(钦州发布出品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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