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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运输车司机必看:河南等三地区限行新措施

发表时间: 2024-07-12 10:42

危化品运输车司机必看:河南等三地区限行新措施


新疆第七师

为进一步加强七师辖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24年7月9日起,对在七师辖区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指定路线通行,现公示如下:

一、限制通行时段

依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时段为凌晨00:00至06:00。

二、24小时禁行路段

胡杨河市:滨河大道,黄河路、南环路、惠远街、安远街、塔河街。

130团:嵩山路、创业路、天山路、团结路

124团:124团直道路,幸福街、天山路、雪莲路、淮安街。

123团:迎宾大道、育才路、军垦路、光明路、向阳路、振兴路、团结路、北外环路。

125团:人民路、建设路、建新路、创业路、小康路、幸福路、光明路

126团:团结路、向阳路、建设路、车朝段、团临段。

127团:兴华路、园丁街、健康街、幸福路、桃李路、丰收街、康乐路、苏兴路、启明街、柳河路、锦绣路。

128团:天山路、庐山路、黄河路、泰山路、前山路、淮河路昆仑山路、珠江路、黄山路、长江路华山路.

129团:五星街、百花街、红旗路、健康路、天池大街、长江路、振兴路。

三、危化品车辆外围绕行路段

胡杨河市

路线一:奎屯↔G217国道↔S750省道(青北公路)↔126团。

路线二:奎屯↔G217国道↔三角庄匝道口上↔G3014奎阿高速↔克拉玛依

G217国道

路线一:G217国道↔三角庄27公路路口。

130团

路线一:128团水源地↔G3014线↔五五新镇匝道下↔五五工业园区。

路线二:128团水源地↔G3014线↔三角庄匝道口下↔G217线↔奎屯。

路线三:奎屯↔G217国道↔S750省道(青北公路)↔126团。

124团

路线一:奎屯↔乌苏↔124团↔上双河↔下双河。

123团

路线一:G3014高速128团高架、G217国道128团入口↔S613省道(前高公路)↔123团老丰碑十字路口↔S750省道(青北公路)↔123团兵团石油加油站。

路线二:G217国道↔S750省道(青北公路)↔123团鹏程加油站。

路线三:G217国道↔S613省道(前高公路)↔123团老丰碑十字路口↔S750省道(青北公路)↔123团豫新路↔123团中石化加油站。

路线四:G217国道↔S750省道↔123团农工路↔123团新捷加气站。

125团

路线一:S750省道(青北公路)↔奎柳线↔125团兵团石油加油站。

路线二:S750省道(青北公路)↔奎柳线↔S613省道(前高公路)↔(125团直道路)↔125团唯高加油站。S613省道(前高公路)↔(125团直道路)↔125团唯高加油站。

路线三:S613省道(前高公路)↔奎柳线↔125团加气站。

路线四:S750省道(青北公路)↔奎柳线↔S613省道(前高公路)↔车排子镇注气站。

126团、127团

路线一:G3014高速↔128团高架/G217国道↔72路口↔S613省道(前高公路)↔123团农工路↔S750省道(青北公路)↔S613省道(前高公路)123团8连路段↔X259县道↔123团西外环↔S750省道(青北公路)↔127团北外环↔127团中海广悦加油站。

路线二:S750省道(青北公路)↔127团四通加油站。

路线三:S750省道(青北公路)↔126团西外环↔126团兵团石油加油站。

路线四:S750省道(青北公路)↔126团通联加油站。

路线五:S750省道(青北公路)↔127团1连加油站。128团:天山路、庐山路、黄河路、泰山路、前山路、淮河路、昆仑山路、珠江路、黄山路、长江路、华山路.

128团

路线一:S613省道(前高公路)↔128团兵团石油加油站。

路线二:S613省道(前高公路)↔128团加气站。

路线三:S613省道(前高公路)↔128团四支桥↔128团油区(4连)注气站。

129团

路线一:G217国道↔129团兵团石油加油站。

路线二:G217国道↔129团中国石油加油站。

路线三:G217国道↔129团鸿泰加油站。

路线四:G217国道↔129团加气站。

四、限速要求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辖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低于上述规定速度的,车辆行驶速度不得高于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五、危化品车辆停车休息区域

辖区无危化品运输车停车休息区域,请过往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合理规划行程,严格遵守限行规定时段,如违反限行规定进入七师辖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发生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六、注意事项

为加油站和加气站配送油品的运输车辆,需要到交通运输局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划定明确的行车时间及路线。进入团场的油品配送车辆,要做到安全卸油,卸完既走,非限制通行时段不在团场停放过夜。

对违反本规定的车辆,未经允许进入团场的禁行车辆,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承运人)予以处罚,发生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驾驶人(承运人)刑事责任。

公示期: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可向奎屯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电话:0992-6696110)与车排子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电话:0992-3921122)反映。


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7月9日


新疆叶城

为进一步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工作,保障我县交通运输、重点饮用水源和人流密集区域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定对经过我县城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实行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路段

肖塔渠路段、团结路、文化路、乌夏巴什路、吐古其路、青年路、育才路、依提木孔路、幸福南路、夏合甫路、核桃大道、喀和路、棋盘路、迎宾大道、南环路。

二、路段禁限行时间

常规全天候禁行:00:00-06:00

限行时间:06:00-24:00

三、限行区域

解放路-肖塔渠路段-团结路-核桃大道路段-文化路-南环路-迎宾大道等城区道路(详见示意图)


四、区域绕行路线

1.巴仁桥头⇄北环路⇄火车站路段⇄佰西热克路段



2.佰西热克桥头⇄X319乡道⇄东环路



3.东环路⇄219线二号加油站路段



五、通行审批

对因保障生产、生活等特殊情况确需在禁限行区域内通行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在避让早中晚高峰期时段后,可提前联系叶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98-7217318、0998-7288627)提交相关资料进行报备,依法办理相关许可后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通行,对未经批准进入该路段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相关部门将进行全天候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罚。


本公告自即日起施行,自2024年7月10日24时起,对违反本公告规定通行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教育为主;自2024年7月11日起,相关部门对违反本公告规定通行的车辆将依法予以处罚。


叶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年7月10日


新疆伽师

为进一步加强伽师辖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24年7月10日起,对在伽师县辖区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指定路线通行,现公示如下:

一、限制通行时段

依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时段为凌晨00:00至06:00,及路段。

阿喀高速:1143KM至1210KM,67KM

喀麦高速:75KM+50M至114KM+400M,39KM+350M

314国道:1297KM+300M至1360KM400M,63KMM+100M

219国道:2226KM+700M至2278KM,52KM+300M

311省道:0——24KM+50M,24KM+50M

X579线 1乡桥头至10乡检查站0KM--109KM

二、24小时禁行路段

伽师县迎宾路

伽师县广场南路

伽师县团结路

伽师县人民路

伽师县伽师大道

伽师县胡杨路

伽师县和谐路

伽师县胜利路

伽师县园区路

、限速要求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辖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低于上述规定速度的,车辆行驶速度不得高于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四、危化品车辆停车休息区域

辖区无危化品运输车停车休息区域,请过往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合理规划行程,严格遵守限行规定时段,如违反限行规定进入伽师辖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发生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五、注意事项

为加油站和加气站配送油品的运输车辆,需要到伽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划定明确的行车时间及路线。油品配送车辆,要做到安全卸油,卸完既走。

对违反本规定的车辆,未经允许进入我县的禁行车辆,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承运人)予以处罚,发生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驾驶人(承运人)刑事责任。

公示期: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7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可向伽师县交通管理大队(电话:0998-6733122)反映。


伽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7月10日


河南新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重要水源地周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70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重要水源地周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24〕8号)等文件要求,保障南水北调水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凤泉区道路交通实际,对行经凤泉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桥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施禁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桥梁

1、前郭柳南公路桥;

2、王门北公路桥;

3、王门北生产桥;

4、老道井西北公路桥;

5、游览路公路桥;

6、两泉路公路桥;

7、省水泥厂北公路桥;

8、金灯寺北公路桥。

二、禁行时间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为确保南水北调水源绝对安全,对以上8座桥采取全天24小时危化品运输车禁行政策。

三、绕行路线

过境需通过上述桥梁的危化品运输车,可绕行G5512晋新高速G3511菏宝高速、S309北环路、S307卫柿线、G107国道、G234新辉路、新中大道通行。

确需在禁行桥梁通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可到新乡市市民中心提前办理危化品运输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确保通行安全。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除禁行时间以公告为准。


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八大队

2024年7月7日


广东揭阳

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中心城区对部分机动车实行禁限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规定


(一)禁限行车辆类型

  

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符合规定尺寸的货车除外)、专项作业车、三轮摩托车(邮政快递、环境卫生专用作业三轮摩托车除外)、挂车以及危化品运输车
  

(二)禁行区域及禁行时间
  

临江北路、新阳东路揭阳楼段、老北河大桥以及临江南路部分路段(东至梅东大桥下、西至与北环城路交界处),全天24小时禁行。
  

(三)限行区域及限行时间
  

限行区域1:榕城区榕江北河北侧,东至揭阳楼东入口泰山石、西至临江北路与环市北路交叉口、南至临江北路、北至环市北路范围内的所有道路(不含环市北路,环市北路为预留过境道路;不含临江北路、新阳东路揭阳楼段,临江北路、新阳东路揭阳楼段为禁行道路),每天7时至22时限行。
  

限行区域2:榕城区榕江北河南侧,东至揭阳大道、西至西环城路、南至望江北路、北至临江南路和北环城路范围内的所有道路(不含望江北路,望江北路为预留过境道路;不含临江南路,临江南路为禁行道路),每天7时至22时限行。
  

二、进入禁限行区域申报程序
  

禁限行车辆因生产经营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进入禁限行区域的,应当事先报揭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备案审查,核发电子通行码,并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三、违法处理
  

取得电子通行码的禁限行车辆进入中心城区后,应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乱停乱放、随意掉头、闯红灯、乱鸣喇叭等交通违法行为。
  

对违反禁限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现场查处和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处理。
  

四、附则
  

本通告中“符合规定尺寸的货车”是指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以及工程救险车等车辆的通行依法不受本通告关于禁限行的限制。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依法不得在本市中心城区道路通行。
  

本通告涉及的机动车类型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确定。
  

本通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8月31日止,之前发布的禁限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揭阳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5日


禁限行示意图及说明



 
图例说明:上图红线为禁限行区域边沿道路,①为环市北路,②为新阳东路,③为临江北路,④为老北河大桥,⑤为临江南路,⑥为揭阳大道,⑦为望江北路,⑧为西环城路,⑨为北环城路。
  

禁限行规定: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符合规定尺寸的货车除外)、专项作业车、三轮摩托车(邮政快递、环境卫生专用作业三轮摩托车除外)、挂车以及危化品运输车,在②、③、④、⑤所表示的道路,全天24小时禁行,在红线所包围区域内所有道路和⑥、⑧、⑨所表示的道路,每天7时至22时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