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8-09-12 14:04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红汛
从8月份以来,平顶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形势持续恶化,在全国、全省排名垫底,环境形势严峻。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平顶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缓解道路交通压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 康,9月12日,平顶山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平顶山市政府通告:自2018年9月17日起,对市区道路机动车通行实施限行措施。这也是继2017年12月首次对机动车限行后,再次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据平顶山市政府通告,这次限行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起,每周工作日的7时至21时。限行区域为:平顶山市区北环路(不含)以南、许南公路(不含)以西、黄河路(不含)以北、西环路(不含)以东区域以内的所有道路;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含)以西、龙翔大道(含)以南、育英路(含)以东、湖滨路(含)以北区域内所有道路;建设路、长安大道全线。
与上次机动车限行规定相似,这次仍然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即星期一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1、6,星期二限行机动车车 牌尾号2、7,星期三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3、8,星期四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4、9,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5、0。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周六、周日,按对应调休的工作日限行。
而这次机动车不受限制的除了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校车、出租车,或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等外,还增加了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 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对于高污染的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黄标车、老旧车等,24小时禁止在平顶山市区行驶。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赵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