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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沈阳车主注意,重要信息更新!

发表时间: 2021-04-25 10:53

重磅!沈阳车主注意,重要信息更新!

注意!

这些新规赶紧看看!

事关每位车主!

沈阳成为辽宁省唯一试点城市

推进二手车异地交易

近日

商务部、公安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

《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

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

从制度方面着力解决

二手车异地交易周期长、不便捷等问题

进一步促进二手车交易行业发展

《通知》明确,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太原、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其中,辽宁地区沈阳市为唯一试点城市;自2021年9月1日起,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2022年全国全面推行。

那么

二手车异地交易怎么推行?

简化了哪些手续?

交易行为如何规范?

问:二手车异地交易,怎么实现“马上办”“就地办”?

答:

1、对已登记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以下简称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在车辆转出地或者转入地进行交易。对在车辆转入地和转出地以外第三地进行交易的车辆,不得为其办理交易事宜。

2、办理交易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等经营主体应当依规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问:二手车转移登记简化了哪些手续?

答:

1、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移登记实行档案资料电子化网上转递,群众办理完交易手续后,无需再提取纸质档案。

2、对在转入地交易的,二手车买方可以就地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无需再返回登记地验车、办理转出

问:二手车交易行为如何规范?

答:

1、要求二手车经营主体在办理二手车交易事宜前,应当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准确采集并及时报送相关交易信息。

2、核对二手车交易双方当事人和交易车辆的相关信息及凭证,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时限保存。

沈阳拟扩大“禁行区”范围

沈阳拟扩大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的范围拟由二环路以内全部区域扩大至三环路以内全部区域(不含三环路)。同时,在全市行政区域内(不含高速公路),全天禁止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行驶。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对外发布,在4月25日至5月25日期间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全市行政区域内(不含高速公路),全天禁止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行驶。

柴油货车低排放区范围拟扩大至沈阳四环路以内全部区域(不含三、四环路)。征求意见稿规定全天禁止国Ⅲ柴油货车在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行驶;每天7时至21时,禁止国Ⅲ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在三环路(不含三环路)与四环路(不含四环路)之间区域行驶。

征求意见稿中还扩大了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范围,由此前的二环路以内全部区域扩大至沈阳三环路以内全部区域(不含三环路),同时要求全天禁止未到达国Ⅲ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域内使用。

机动车违反本通告禁限行规定的,拟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低排放区域内违法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拟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紧急任务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应急破冰、除雪车等特种车辆不予限行;执行应急抢险任务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本通告限制。该通告拟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来源:沈阳网综合商务部、商务部消费促进司、指尖沈阳

编辑:陈籽初

出品:沈阳日报社新媒体中心(沈阳网)

沈阳发布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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