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域范围内对部分货运车辆禁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时间
2022年1月30日-2月20日,2022年3月1日-3月13日。
二、禁限行区域
濮阳市全域。
三、管控措施
1.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油燃气货车上路行驶;禁止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建筑垃圾清运和渣土、砂石、矿石、废料灰渣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2.除抢险救援、疫情防控等涉及民生需求和新能源车辆外,禁止大宗物料运输车辆穿行。
四、禁限行处罚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