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6-07-15 18:10
近日,有网友在黔南州政府信息网上留言咨询关于黔南州各县市货车限行的相关规定。为此,黔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全州各县(市)货车限行相关规定进行了整理统计,下面小编将公开这本“秘籍”,赶紧收藏吧!
都匀市货车限行情况
1、都匀市中心城区均实行货车禁行,限行区域:彩虹桥以南,蒙家桥以北,剑江北路173路口以南,环东北路,环东中路,环西大道以东。以上道路形成的闭合圈内上午6时--24时禁止货车(核载0.75吨及以上各种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各种轮式专用机械)通行,
2、斗篷山路西苑转盘至老马踏飞燕路口处,全时段禁行。
3、剑江北路全时段禁行。
4、银河路限行,限行时间为:7:30——8:30、11:30—12:30、1:30—2:30、5:30—6:30。
5、以上各限行、禁行路段对办有临时通行证的货车禁行时间为:7:30——8:30、11:30—12:30、1:30—2:30、5:30—6:30。
长顺县货车限行情况
1、长发南路路口:限行时间上午7点至晚上20点;
2、和平西路路口:限行时间上午7点至晚上20点;
3、民主路路口:限行时间上午7点至晚上20点;
独山县货车限行情况
1、限行区域:中华路(五里路口至福林铭城路口),和平路,南通路(拉力村路口至虹桥路口),中南路,香樟路,神河路,紫泉路,朝阳路,秀峰路,花园路,四通路。
2、限行时段:07:00至22:00
3、限行车辆:大中型货车、挂车、工程车、农用车(悬挂黄牌的载货汽车及悬挂农机牌照车辆)。
福泉市货车限行情况
1、福泉市辖区金山城区全天禁止5吨(含)以上中型以上货车在城区主次干道通行;
2、马场坪辖区210国道2439KM(小地名:小河口)桥梁禁止5吨(含5吨)以上车辆通行。
贵定县货车限行情况
贵定县所有货车只能在环城路行驶,大型货车24小时一律不能驶入县城城区,小型货车核载2吨以上不能驶入县城。
惠水县货车限行情况
惠水县以下路段全天禁止货车通行况:
1、法院红绿灯
2、涟江大桥
3、牛场桥
4、金三角红绿灯
5、纸厂红绿灯
龙里县货车限行情况
龙里县城市道路(除三林路,环西路,环北路外)和城市快速路贵龙大道全路段,全时段禁止中型及以上货车通行。
罗甸县货车限行情况
1、所有大、中、轻型货车,农用车严禁7:00—22:00驶入商业街、斛兴路、解放路、人民路、河滨路等城区主次道路,仅可通行信邦大道、罗斛大道、环城路(小圆盘至环城路红路灯路口)、湖滨大道、2号大道至四小的五条非城区主干道路。
2、7:00—22:00,货车在允许通行的路段通行时不得停留、卸货、修车等;22:00—6:00,货车进城卸货、修车时须靠边顺向停放,严禁阻碍其他车辆通行。
3、货车需进城的必须到“两违办”办理通行证,并严格将通行证贴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处,方可通行。
凡不按上述规定通行和办理通行证的一律处50元罚款,记3分。
平塘县货车限行情况
1、银河红绿灯至老汽车站,每日7时至21时限行;
2、老汽车站路口往中山路、粮食局门口往中山路、农贸市场往小十字,全天限行。
瓮安县货车限行情况
瓮安货车禁行路段:环东路北出口、南出口、南门三叉路、西街、磷化公司、北门粮仓路口,限行时间7:00至22:00 。
特别提醒
1、荔波、三都暂无货车限行相关规定;
2、以上限行规定如有变动,请依当地交管部门发布信息为准;
市民Q先生说:我明明看到都匀新修的环城路上每天各个时段都有很多工程车辆在通行,你们不管一管吗?
您好,是这样的,都匀市是根据市政建设的需要,对确实需要进入禁货区域内的车辆是实行通行证发放制度。
对确实需要进入禁货区域内的车辆实行通行证发放制度
一、发放的范围
通行证发放的范围为: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禁行区域的应急抢险、市政作业、工程作业、工程运输、配送、生活品运输、企业(市场、仓储)、危化品运输等车辆。
二、通行证种类
通行证分全域通行证、专线通行证、临时通行证、危险化学物品运输通行证。
危险化学物品运输通行证,允许通行时间严格控制在21时至次日6时,并按指定线路通行,特殊情况经审批可适当放宽限行。除相对固定运输汽(柴)油、煤气以及医用气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放专线通行证,其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放危险化学品运输临时通行证。
三、申请通行证所需材料
1、车辆办理通行证应按规定应由申请车辆所在单位或部门提交材料并办理。首先填写《货运车辆市区通行证申请表》,由车辆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同时提交行驶证、车辆强制保险及保额险100万以上的第三者责任商业险凭证,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
2、工程渣土、建筑泥浆运载车辆办理通行证必须经渣土办(泥浆办)确认,并出具《渣土车辆准运证》、《泥浆车辆运载卡》。其他工程运输类车辆办理通行证还须经施工单位予以确认,并提供工程中标文件及工程运输合同。其中工程运输车辆号牌驾驶员驾驶证非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必须提供本地公安交警部门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
3、危险化学物品运输类辆办理通行证,申请单位还应提交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证、驾驶人的驾驶证、身份证、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上岗资格证、押运员身份证及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上岗资格证、运输合同。其中驾驶人的驾驶证须定期审验合格有效,载明的准驾车辆与运输车型相符。
4、个人营运类车辆应提交本人实际住所证明。
四、申请通行证办理地点
确因生产、生活需要必须在越城区货车禁行区域内通行的,车辆登记地属于越城区范围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或者货运目的地交警大队申请办理通行证;车辆登记地在越城区范围之外的,向货运目的地交警大队申请办理通行证。
五、其他
(一)以下车辆不予办理通行证:
1.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
2.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农用轮式机械车辆;
3.车辆、驾驶人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
4.车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二)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收回或停发通行证30天:
1、未按规定时间、线路通行的;
2、在禁行区域内因超速、超载、闯红灯、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车辆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查获的;
3、进入禁行区域不服从管理的;
4、在禁行区域内运输过程中,造成撒漏,经指出仍不予纠正的;
5、在一年内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3起以上的;
6、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一年内累计交通违法达到5次(含)以上的;
(三)车辆所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情收回或停发通行证:
1、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下发《整改通知书》期间,停发该车辆所有人所有货车的通行证,直至整改合格;
2、车辆所有人的货车检验率未达到95%以上,中重型货车检验率未达到100%的,停发该车辆所人有全部货车通行证,直至检验率达标;
3、车辆所有人有货车存在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停发车辆所有人所有货车通行证,直至交通违法处理达标。
4、工程类车辆一个月内因抛洒、撒漏被公安机关或行政执法部门抄告或处罚累计达到3次(含)以上的,停发车辆所有人所有车辆一个月通行证。
p.s:如需办理禁货区域内的车辆通行证,请务必先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咨询详情后办理!
如果闯禁,货车司机将会受到处罚!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闯禁)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罚款50元,记3分。
各位亲爱的货车司机,请一定要看好路上的交通标志标线,按规定路线行驶哦!
来源于:黔南州公安部各县、市大队 制作:警小婧